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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4-09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略)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0
(略)教育局
(略)
16564
通知公告
(略)(略)(略)(略)人大常委会东(略)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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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大中小]
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略)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略)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现场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略)上报名时间:4月15日8:00至4月28日下午17:00。
(二)现场认定时间
春季认定现场确认时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地东(略)、居住地(须持有东(略)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驻(略)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可(略)申请认定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东(略)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学历标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注意: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略)(略)名单(附件1)中,(略)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略)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略)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略).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报名时,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或者“居住地”,认定机构:选择(略)教育局;现场确认: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略)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
提示:(略)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决。
(二)现场确认。5月7日至5月11日组织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略)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略)
(三)审核认定。自集中受理截止之日起13(略)上公示、审核认定。
(四)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一证一表”由确认点集中领取,组织发放,具体领取方式:(略)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在汉高校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东(略)教育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
(二)正确上传个人照片。(略)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注意:若上传照片格式、尺寸或人像比例不符合要求,(略)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若直接修改照片文件后缀,未对照片文件格式进行调整,照片上传后会出现异常红色,影响后续申请表照片正常显示。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微信:(略)
(四)(略)上报名成功后,应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及时查阅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2.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略)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略)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略)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略));
5.(略)报信息后退回的: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为东(略)户籍的提交户口簿原件;在居住地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东(略)居住证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须与申报学科相匹配。
(五)网报时,学历、普通话证、(略)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略)((略))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略)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略)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略)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略)(略)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略)(略).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请按规定时间、地点:(略)
(七)《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社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略)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对(略)公安机关,发函进行背景核查。
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略)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略)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略)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现场确认点。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使用要求。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手写签名。②《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③资料袋封面由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份类型选择使用,建议使用电脑填写信息,A4纸打印。信息核对表、体检表及资料袋封面均可从附件2中下载使用。
(九)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3)。(略)报时,遇有技术问题,(略)(网址:https://(略).cn)“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略)咨询,电话:
(略),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十)初中级以下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请咨询(略)(略)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略)
附件:1.(略)(略)名单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略)(略)教育局
2024年4月8日
(略)(略)名单.pdf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rar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https://(略).cn/ZWGK/zc_zwgk/ZFWJ/TZGG/202404/P(略)(略).pdf
https://(略).cn/ZWGK/zc_zwgk/ZFWJ/TZGG/202404/P(略)(略).rar
https://(略).cn/ZWGK/zc_zwgk/ZFWJ/TZGG/202404/P(略)(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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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略)武汉(略)(略))东湖(略)管委会(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黄鹤TV楚(略)报长江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日报社国际广(略)(略)
(略)安备(略)161工信部ICP(略):鄂ICP备(略)号支持IPv6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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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发布时间:(略):45
来源:东(略)教育局作者:
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略)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略)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现场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略)上报名时间:4月15日8:00至4月28日下午17:00。
(二)现场认定时间
春季认定现场确认时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地东(略)、居住地(须持有东(略)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驻(略)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可(略)申请认定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东(略)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学历标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注意: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略)(略)名单(附件1)中,(略)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略)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略)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略).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报名时,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或者“居住地”,认定机构:选择(略)教育局;现场确认: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略)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
提示:(略)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决。
(二)现场确认。5月7日至5月11日组织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略)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略)
(三)审核认定。自集中受理截止之日起13(略)上公示、审核认定。
(四)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一证一表”由确认点集中领取,组织发放,具体领取方式:(略)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在汉高校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东(略)教育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
(二)正确上传个人照片。(略)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注意:若上传照片格式、尺寸或人像比例不符合要求,(略)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若直接修改照片文件后缀,未对照片文件格式进行调整,照片上传后会出现异常红色,影响后续申请表照片正常显示。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微信:(略)
(四)(略)上报名成功后,应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及时查阅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2.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略)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略)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略)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略));
5.(略)报信息后退回的: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为东(略)户籍的提交户口簿原件;在居住地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东(略)居住证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须与申报学科相匹配。
(五)网报时,学历、普通话证、(略)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略)((略))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略)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略)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略)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略)(略)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略)(略).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请按规定时间、地点:(略)
(七)《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社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略)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对(略)公安机关,发函进行背景核查。
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略)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略)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略)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现场确认点。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使用要求。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手写签名。②《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③资料袋封面由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份类型选择使用,建议使用电脑填写信息,A4纸打印。信息核对表、体检表及资料袋封面均可从附件2中下载使用。
(九)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3)。(略)报时,遇有技术问题,(略)(网址:https://(略).cn)“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略)咨询,电话:
(略),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十)初中级以下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请咨询(略)(略)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略)
附件:1.(略)(略)名单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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