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北消防支队机关及特勤消防站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正熙睿远竞磋(服务)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69.6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6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海北消防支队机关及特勤消防站2个伙食单位:
(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试用期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6)。本项目采购文件明确载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如未在响应文件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采购文件格式(3))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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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需网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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