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异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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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
(略)异地新建项目环评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Q
(略);
总投资:50000.43万元
本项目概况:设有600张(
(略)250床,
(略)350床,
(略)不设病房,独立卫生间400床,公共卫生间200床)。
(略)/
(略)合计年住院4800人次。门诊病人850人次/日。
2.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3)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5)在加强监控、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所采用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经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3.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略)络链接见本公示下方附件链接中,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
(略)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
(略)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5.
(略)络链接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链接。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1)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E-mail:
(略)@qq.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
(略)服务电话:
(略),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
(略)
(略)异地新建项目环评报告书.pdf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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