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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聚氯化铝、聚氯化铝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入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略)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略):YZJYHJGS-(略)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略)2024-(略)污水处理所需聚氯化铝、聚氯化铝铁。
2、本次招标水处理剂液体聚氯化铝、聚氯化铝铁预计年使用量约16000吨。
3、最高限价:450元/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聚氯化铝与聚氯化铝铁执行同一价格。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自收到需方电话通知或传真后3天内将产品运抵需方指定的使用现场,交付使用。
5、服务期限:两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由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前三名为入围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资格声明(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二)采购人:(略)
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生产商同一品牌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招标人:(略)
制造商须提供生产所招货物的生产相关证明材料等,不接受生产工艺原材料中使用危废或者工业废料的产品。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
①.须提供其为生产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
①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全权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若中标后,原件须经采购人:(略)
②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若中标后,原件须经采购人:(略)
③生产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代理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四、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方式:(略)
方式:(略)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售价:300元/份,以现金形式缴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投标文件接收人:袁玲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点30分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略)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略)(略)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略)网站、(略)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3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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