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0日,
(略)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工程建设内容
(略),建设两栋生产车间生产钢化玻璃、内置百叶中空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厂区占地总面积约13333平方米,拟建2栋标准化厂房等配套公辅基础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40217m2。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暂未上齐,本次为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针对现有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备进行验收。
2、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表2-1环保手续情况表
文件名称:
(略)
(略)
《关于莹澳节能科技有限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滁环[2022]70号
排污许可登记回执
(略)MA2W9KMH2T001Z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暂未上齐,本次为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针对现有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备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2-1污染影响类重大清单变动表
类别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原环评内容和要求
实际建设内容
主要变动内容
变动原因
不利影响变化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无
无
否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年产500万m2钢化玻璃、100万m2内置百叶中空玻璃、50万m2中空玻璃、50万m2夹胶玻璃
年产120万m2钢化玻璃、70万m2内置百叶中空玻璃、20万m2中空玻璃、12万m2夹胶玻璃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生产设比未上齐
无
无
否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无
无
否
位于环境质量不
(略)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
(略),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
(略),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
(略),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
(略)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无
无
否
地点:
(略)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则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无
无
否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
(略)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无
无
否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
(略)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无
无
否
环保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1#厂房铝型材切割颗粒物:集气罩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风量13000m³/h
1#厂房铝型材切割颗粒物:集气罩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风量5000m³/h
风量为5000m³/h,后期设备增加,增加风机
无
无
否
2#厂房切割颗粒物:集气罩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风量13000m³/h
2#厂房切割颗粒物:集气罩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风量5000m³/h
风量为5000m³/h,后期设备增加,增加风机
2#厂房涂胶、封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高压成型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风量18000m³/h
2#厂房涂胶、封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高压成型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风量10000m³/h
风量为10000m³/h,后期设备增加,增加风机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
无
否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
无
否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
无
否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略)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
无
否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不涉及
不涉及
无
/
无
否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
(略)),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仅存在生产设备减少,产能未达到环评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略)
废气处理方式:
(略)
1
1#厂房铝型材切割颗粒物:集气罩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风量5000m³/h
2
1#厂房涂胶、封胶废气: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风量18000m³/h
3
2#厂房切割颗粒物:集气罩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风量5000m³/h
4
2#厂房涂胶、封胶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高压成型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风量10000m³/h
2、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
(略)第二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玻璃磨边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3、噪声
工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t/a,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
废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为0.6t/a,厂区内统一收集后,委托处理。
除尘灰:产生量约为1t,厂区收集后外售。
污泥:产生量约6t,厂区收集后外售。
5、危险废物
表3-2项目危险废物汇总
(略)
危险废物名称:
(略)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处置单位:
(略)
1
废活性碳
HW49
(略)
29.463
(略)
2
废机油
HW08
(略)
0.05
3
废包装桶
HW49
(略)
1
(略)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项目废水处理情况
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
(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
(略))表1及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附录A表A.1中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标准限值。
4、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
(略)处置。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检测报告可知,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噪声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综上,本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验收手续。在落实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2024年7月3日
附件1:附件8签到表+验收咨询意见.pdf692.3KB,下载次数0
附件2:1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1.9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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