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HNYF-PY-011)
项目所
(略):河南省,
(略),
(略)一、
(略)(略)(略)络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单位: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略)(略)(略)络监控设备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略)(略)络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略)(略)络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
(略)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四、采购方式:
(略)
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八、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
(略)
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略)”查询联系。
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
(略)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十一、报名、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略)
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
(略)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00分整;4.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略)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略)
(略)2024年07月03日八、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南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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