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高砂村工业厂区建设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E(略)00354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清单及完整的全套材料(含申请书、工程量计算式、核对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图纸等),未提交完整材料的发包人不予接收。承包人逾期未提交完备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因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核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日内核对完成。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量清单核对,发包人视同承包人对清单已认可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承包人核对后的工程量清单经承包人核准后按规定调整,作为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的依据。对承包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经第三方核对确认后,核对工程量增减所对应的的造价偏差未超出工程总造价±3%的不予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差异进行调整后的价款签订补充合同,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注:以上仅针对工程数量核对,单价不作调整)。
现改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本工程为单价合同,中标后工程量不予核对,结算时按实际计算。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
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备注:请各投标人及时留意本工程补充通知,若由投标人未及时留意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2024年7月03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