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金华市浦江县人民医院】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略)委托,就(略)(略)中药颗粒剂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略):HJGK(RMYY)(略)A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略)
项目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数量
预算
选定家数
1
(略)(略)中药颗粒剂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不限
按实结算
2家
注:本项目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前二名为中标单位:(略)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采购项目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2、特定条件
投标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认证生产范围。
六、招标文件的集中发售:
1、现场集中报名
1.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7:30。
1.2报名地址:(略)
1.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有效依据复印件(五选一):
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略)
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略)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略)
(略)投标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认证生产范围。(提供相关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略)
2、邮件方式:(略)
2.1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略)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采用汇款方式:(略)
投标人可通过银行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浦江支行
开户名称:(略)
(略)(略)02236
(略)(略)7
注:招标文件资料费汇入时请在“用途或附言”中注明__________单位:(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九、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2024年07月03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