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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设备及配件类采购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年度设备及配件类采购询价公告
(略):2024-TACGGC010)
项目所(略):福建省,(略),(略)
一、招标条件
(略)年度设备及配件类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90.847365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年度设备及配件类采购等1项。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年度设备及配件类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2025年度设备及配件类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略)
效的事业单位:(略)
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
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
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
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
的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
年的供应商,提供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
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
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
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
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略))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响
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
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
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
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
料。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
规定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K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7
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
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
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
相关证明材料。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
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
(七)廉洁承诺: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
公草。
声明:
(九)单位:(略)
表为单位:(略)
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十-)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
以及“(略)"((略).cn/index.html》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
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
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
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略)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
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报

价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
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询价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十--)供应商须承诺:①截至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略)
1
(https://(略).cn/)公布((略)载明的提
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近三年内无因供应商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
目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②截至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近三年
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供应商及其法定
代表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询价小组在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上述查询渠道
对报价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如果报价人对上述承诺事项
进行虚假承诺,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
1、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
其单位:(略)
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无效,以上
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3、①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
文件范本)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
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供应商可
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30,周末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并
(略)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2、成交供应商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略)
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人:(略)
(签名)
<程管理
招标人:(略)
(盖章)


厦门同
3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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