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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02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问题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要求提供“(1)承诺函(2)满足信誉要求的承诺函(3)铜的综合报价(不含税)说明”,请明确上述承诺函需要承诺的具体内容,是否有内容和格式要求,如有,请提供。
答复一:
(1)承诺函格式如下:

(略)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川港投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园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由我方进行施工,完全响应合同工程款支付的方式:(略)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满足信誉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铜的综合报价(不含税)说明格式如下:

(略)
我方在此次投标报价中,电缆的主要材料铜对应的综合报价(Ct)为元/吨(不含税)。上述价格参考铜现货行情中长江价格及我方自主采购价格填写,同时该价格作为专用合同条款16.1款中相关可调材料的调价基础。
特此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做调整。

招标人:(略)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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