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
(略)
2.项目开工前,
(略)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
(略)
3.项目自备案或者完成项目备案变更后2年内(含)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
(略)
4.申报企业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项目,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项目申请单位:
(略)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银行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略)(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项目所在地
(略)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等。项目采用成熟的建筑垃圾分筛处理和工业垃圾破碎分拣处理,使用移动破碎机、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滚筒分筛、振动筛等设备,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再生资源、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园林绿化及大件垃圾再生利用,
(略)基回填料,日处理能力1000吨。
(略)
备案机关
(略)经济发展局
备案申报日期
(略)
复核通过日期
(略)
项目起止年限
(略)至
(略)
项目当前状态办结(通过)
FF000E;()DD000E;EE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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