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永州复烤厂关于
(略)年蒸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略):ZYYC-YZCG-240501)
一、内容:
(略)永州复烤厂关于
(略)年蒸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对“
(略)永州复烤厂关于
(略)年蒸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经研究后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答复如下: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
(略)(1)”项“商务评分标准”中“拟派遣人员技术实力”评分标准,要求“提供2024年3月—
(略)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需通过‘智慧人社’APP扫码核对。”修改为“提供2024年3月—
(略)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资料,
(略)站下载的社保证明为准”;附表7作相应的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略)(1)”项“商务评分标准”中“技术认定”评分标准“投标人拥有与锅炉相关技术或发明获得的国家专利技术的计5分”后增加:“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锅炉相关的《专利证书》”;附表7作相应的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略)(1)”项“商务评分标准”中“企业信誉”评分标准中“
(略)站查询截图”要求的“
(略)站”
(略)(略)和信用中国。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
(略)(1)”项“商务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评分标准要求不变。
5、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中删除“提供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略)“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
(略)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
(略)
2024年7月2日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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