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关于开展院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山西 - 长治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山西 - 长治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科室:
为了加强对院级科研项目的管理,结合《(略)院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字〔2019〕192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对院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关于下达2019年度院级科研基金立项的通知》(院政字〔2020〕159号)文件中立项的院级项目必须结题,否则将作撤项处理,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之内院级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2.《关于下达2020年度院级科研基金(一)立项的通知》(院政字〔2021〕189号)立项的院级项目应完成结题,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提交《(略)院级科研基金变更(延期)申请表》(附件1),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略)院级科研基金结题报告书》(附件2)、《医学伦理结题报告》(附件3)和《伦理委员会审查工作表》(附件4)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一式5份交科研科,所有材料的电子版(需整理为一个PDF格式)发送至科研科邮箱:(略)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下午6:00。
特别说明:涉及人体试验的项目提交《医学伦理结题报告》(附件3)和《伦理委员会审查工作表》(附件4)。
科研科将会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的项目进行评审答辩,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准备汇报PPT(约8分钟),评审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略)
附件1:变更(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2: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3:医学伦理结题报告.docx
附件4:伦理委员会审查工作表.doc

科研科
2024年6月17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