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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勘察设计院改制转隶后资产清查及财务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勘察设计院改制转隶后资产清查及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略)(略)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YNJH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58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和内容
按照《(略))等文件要求开展(略)勘察设计院改制转隶后资产清查及账务合并审计咨询服务,将原勘察设计院存量账面资产、办公设备等划转给采购人:(略)
1.资产清查
(1)资产清查范围为:原勘察设计院改制转隶后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审计,以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审计内容为:核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明细账与实物是否相符,包括资产数量、(略)、使用部门等信息。
①固定资产: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成新率及折旧计提情况。验证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流程的合规性。
②无形资产:清点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软件使用权等。核实无形资产的权属证明、有效期限及价值评估情况;检查无形资产的转让、许可使用等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系统录入:对(略)(略)录入服务,做到固定资产登记到人,一物一卡,并确保账实相符。
2.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的范围:涵盖原勘察设计院改制转隶后的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等方面,审计内容为:
(1)审查各项收入的来源、金额及入账时间,确保收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验证收入确认政策的合规性。
(2)核查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包括采购支出、办公支出等。审查支出审批流程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或超预算支出的情况。
(3)评估收支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检查成本和费用中是否存在异常或不合理项目,以及是否存在浪费或损失的情况。
3.发现问题及整改
对资产清查及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作进展、计划、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需要采购人:(略)
4.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7月31日前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出具完整的服务成果资料。
(三)服务地点:(略)
采购人:(略)
(四)服务标准
按照《(略))等文件要求为采购人:(略)
(五)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向采购人:(略)
(六)验收要求
采购人:(略)
(七)保密要求
供应商及服务团队人员在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应当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略)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略)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对供应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的,只能授权其下属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磋商,并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4.供应商应具备本地化快速服务能力,合同履行期间,至少有2名会计师进行驻地服务。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8.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略)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略)
10.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略)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4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0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6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略)”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1.现场获取:(略)
2.网上获取:(略)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昆明前卫支行;
(略)(略)(略)
4.供应商以其他方式:(略)
(三)响应文件提交
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经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扫描件1份(U盘或光盘,视供应商需求U盘可退还)递交至指定地点:(略)
(四)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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