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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d0b40ff)建水县青龙镇二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云凯建矿网(2024)01号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略)
(一)出让人
出让人名称:(略)
出让人场所:云南省红河州(略)
(二)(略)
名称:(略)
场所:(略)(https://(略).cn/homePage)
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标高:1660米至1530米。
资源储量:2662.33万立方米。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略)城区220°方向,直线距离约18千米,(略)管辖,距青龙镇直线距离约5.5千米。
矿区面积:0.7658平方千米,矿区范围由25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拐点
(略)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3°带)
拐点
(略)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3°带)
X
Y
X
Y
矿1
(略).22
(略).90
矿14
(略).07
(略).50
矿2
(略).75
(略).22
矿15
(略).07
(略).50
矿3
(略).30
(略).47
矿16
(略).07
(略).50
矿4
(略).91
(略).12
矿17
(略).59
(略).23
矿5
(略).08
(略).99
矿18
(略).78
(略).16
矿6
(略).53
(略).00
矿19
(略).15
(略).36
矿7
(略).09
(略).05
矿20
(略).30
(略).71
矿8
(略).51
(略).31
矿21
(略).23
(略).53
矿9
(略).45
(略).86
矿22
(略).62
(略).30
矿10
(略).06
(略).82
矿23
(略).82
(略).39
矿11
(略).64
(略).56
矿24
(略).39
(略).32
矿12
(略).07
(略).51
矿25
(略).57
(略).51
矿13
(略).07
(略).51
(一)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报告已经专家评审,截止2023年11月30日,本次估算范围内累计查明控制+推断资源量2662.33万立方米(7174.35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2466.64万立方米(6645.98万吨),推断资源量195.69万立方米(528.37万吨)。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属中型。
(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初步拟定矿产资源未来的开采方式:(略)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买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买受人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
三、采矿权出让方式:(略)
出让方式:(略)
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323.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叁万元整);
增价幅度:5万元/次或5万元整数倍;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有效存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额的35%;
(三)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具备良好的信誉:
1.(略)(https://(略).cn/)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略)站(https://(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略)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不存在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一经相关部门查实,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五、相关费用说明
(一)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不包含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其中,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采矿权出让交易起始价为¥323.00万元),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为¥11.60万元。
(二)买受人在成交公示期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到(略)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成交价款。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包含矿业权设置前期工作经费,买受人在成交公示期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编制单位:(略)
(略)编制地质详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11.6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陆仟元整);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
(四)买受人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务、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电力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及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如买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出让方式:(略)
(略)络竞价(参与电子交易活动前应办理数字证书(CA),(略)进行交易)。
(一)出让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2日16时00分;
(二)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5日10时00分。
(三)交易地点:(略)
七、获取:(略)
(一)获取:(略)
(二)获取:(略)
(三)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2日16时00分。
(四)申请报名方式:(略)
(五)(略)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六)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原件);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7.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矿区现场勘踏声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9.保证金缴纳凭证((略)财务科确认到账凭证);
10.竞买人开户行基本账户的银行资金证明(扫描原件);
11.(略)(https://(略).cn/)中的“严重违法名单”((略)页截图);
12.竞买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页截图);
注:竞买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略)
八、CA数字证书办理提示:
(一)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二)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略)(https://(略).cn/#/homePage),网上办事-CA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红河州(略)B7、B8窗口办理,办理后可登录报名和获取:(略)
(三)(略)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但在(略)(略)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四)技术支持。
单位:(略)
咨询服务电话:(略)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64.60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陆仟元整)。
(二)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2日16时00分前。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四)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从开户行基本账户汇出。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水支行
(略)(略)4
注: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末、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到账时间截止后转入保证金专户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上传资料不合格,竞买申请人不能参加报名、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注: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略)1号楼305室((略)(略))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
(六)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1.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不计利息。未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
2.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若未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十、竞价方式:(略)
(一)出让方式:(略)
(二)竞价地点:(略)
(三)限时竞价时间:竞买人自由竞价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并采用增价方式:(略)
(四)确定买受人的标准和方法: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十一、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以现状地貌拍卖出让;
(三)竞买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可能面临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的风险;(略)山高坡陡,在河谷地段,存在交通中断,矿产品无法外运的风险;矿区周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买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略)、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略)、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买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买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该矿权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六)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自费解决,因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技术标准要求不达标等因素导致相关部门手续无法办理,使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十二、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略)
对本采矿权出让公告及出让须知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略)提出异议。
十三、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公告发布的媒体:自然资源部矿(略)(略)站((略).cn/)、(略)(https://(略).cn/homePage)、(略)(略)(略).cn/)同步发布。
(二)(略)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略)站发布,我公司不另行通知,(略)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违约责任、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
3.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买受人信用信息,对买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买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买受人资格;
4.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录。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买受人逾期未缴纳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不接受本方案约定内容,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四、联系方式:(略)
出让人:(略)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拍卖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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