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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投资集团三分公司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路基施工HTHNLJ-5标段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二次)标段1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名称:(略)
(略):ACEG-(略)1001。
二、招标人:(略)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略)基施工HTHNLJ-5标段,(略)为K37+300~K48+200,全长10.9km。标段内
有桥梁13座全长2379m,其中主线桥梁7座,长1271.5m(设大桥2座、中小桥2座;主线上跨桥3座),刘岗(枢纽)互通立交匝道桥6座,长
1107.5m。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二次)。
2、预估金额:64万元(含税),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在安徽省设立的合法(略)级以上分支机构;(略)及分支机
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相应保险业务。
3、类似业绩要求:投保人(2021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承保过至少一个工程造价不低于5亿元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
外伤害保险”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保单或保险合同)
4、其它要求:/。
5、(略)(略).cn/)(以下简称:(略))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略)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略)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17:(略)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
用300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略),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略)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
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略)
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略)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
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略)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略)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略)
行报名。(略)--供应商须知--(略)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略)
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略)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
复缴纳。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略)
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略)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15时00分。(略)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悉知。
2、制作投标文件:(略),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手册,供应商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标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略)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略)
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址:(略)
联系人:(略)
4、(略)址:
(略)
十、其他事项(若有)
1、凡属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略)
期间的相关人员等;
2、本工程项目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略)基施工HTHNLJ-5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及为实施其施工的专用(略)域、
拌和站、钢筋大棚、预制构件工地、仓库、料场、以及其他临时工程、施工便道、临时驻点、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以及来往上述地点:(略)
之间的途中;
3、保险期限特别约定:对于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的保险责任事故,在超出保险责任终止期限日后产生的治疗费用,(略)也负责赔偿;
4、索赔材料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准备索赔材料时,不需提供安监证明、公安证明等一切证明,对于部分索赔材料对被保险人的施工会造
成重大影响,(略)同意认可被保险人提供对其影响较小的事故证明材料,并不以此为拒赔理由;
5、24小时意外伤害保险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略)域或者投保人允许的(略)域内,全天24小时内遭受的意外事故时,保险人按照本
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6、不记名方式:(略)
人在出险时提供相关雇佣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
7、医疗费用赔偿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受伤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
保险人每次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按95%的比例进行赔偿;
8、因公外出及上下班途中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因公外出期间或前往建筑工地往返途中因遭受意外事故(包括交通事故)而身故、残疾及
支出医疗费用的属保险责任范围。
9、突发疾病特别约定
被保险人突发疾病并自发作时起48小时之内因该疾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10、猝死情况特别约定
被保险人由潜在疾病、身体机能障碍或其他非外来性原因所导致的、在出现急性症状后发生的突然死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
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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