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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增补2023-2026年度营业用房装饰装修选型入围供应商项目(第二次)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入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中国银行(略)分行增补(略)年度营业用房装饰装修选型入围供应商项目(第二次)2024-07-(略)中国银行(略)分行增补(略)年度营业用房装饰装修选型入围供应商项目(第二次)(略)(招标代理:(略)

一、项目名称:(略)
中国银行(略)分行增补(略)年度营业用房装饰装修选型入围供应商项目(第二次)
二、(略)
ZJZB-(略)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中国银行(略)分行增补(略)年度营业用房装饰装修选型入围供应商项目(第二次)提供营业用房装饰装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入围数量:新增采购入围4家供应商。
交货期:入围项目无固定交货期限,视项目执行情况而定。
入围有效期及合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6年7月9日止(与我行目前在用的(略)年度营业用房装饰装修选型入围供应商入围到期日保持一致)。入围后按我行工程项目采购评分办法,采取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本项目案例最高限价含税金额为(略).41元,投标报价超过案例限价,按废标处理。
续签管理:/。
(二)后续使用规则:
在入围有效期内,各供应商如后评价不合格,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安全问题、质量工艺问题或其他影响我行声誉(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材料款)、营业等事项的情况,中国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合作。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略)
2.联合体: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3.项目分包:
R未经采购人:(略)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略)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略)
5.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略)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略)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略)
10.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略)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略)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略)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专用条款):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供应商在(略)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自有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装饰装修业务。
3、具有良好的装饰装修业绩和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2021年以来(自2021年1月1日起)(略)点装饰装修业绩合同一份(业绩需为实际施工合同,非框架协议和入围协议)。
4、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三年((略))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略)
5、具有规范和完善的工程质量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能接受中国银行(略)分行对入围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
7、(略)以挂靠形式参加本项目。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略)(略)(略))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略)(略)(略))网站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上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不召开。
八、踏勘
不组织。
九、开标及投标: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
2.投标和开标地点:(略)
3.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略)
十、监督举报方式:(略)
供应商与采购人:(略)
举报电话:(略)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略)
十二、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401120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函件:(略)@chinacc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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