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医用设备(器械)推介需求公告(7.1)
我院拟购置以下医用设备(器械),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来院推介。
一、需求产品目录:
详见“附表:医疗设备采购目录”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
(略)
(1)推荐合格设备技术参数;
(2)推荐合格设备与其他品牌同类同档次设备的主要性能对比表;
(3)
(略)的使用单位:
(略)
(4)推荐设备近期中标或者成交价格;
(5)详细售后服务条款:原则上要求厂家质保(特殊情况可提供中国总代理质保),供货方应书面承诺:设备维修响应时间为12小时响应,应24小时到达现场;
(6)供应商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代理授权书(进口产品)、法人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身份证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件;属3C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3C认证书等国家行政部门要求的必备文件;信息建设类产品请提供相应的厂商和产品资质。
(7)设备、器械彩页资料。
请供应商将自己提供的所有(1)-(7)资料请做成册(胶装或者拉杆)八份
3、原则上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次推介。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7点
地址:
(略)
邮编:250022
联系人:
(略)
附表:拟购置医疗设备(器械)需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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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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