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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102号2-231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231
出租委托(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信息公告次数1
起始日期(略)
截止日期(略)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出租标的地(略)2-231
出租面积70平方米
出租用途住宅商用办公工业其他
出租期限1年
免租期限无
配套设施按现状出租
租金挂牌价格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220.00元。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租金支付方式:(略)
权证名称:(略)
(略)穗房地证字第(略)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70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住宅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占用原租赁期内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是否
原租赁合同期限:至


日止
原租赁期满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是否
交易方式:(略)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挂牌条件,在首次挂牌的当年内继续重新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B.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出租行为的批准情况监督单位:(略)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管理物业的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无欠租记录和租赁合同纠纷,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4、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9,660.00元。(略)(略)(略)(略)、本项目如有原承租方且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的,(略)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履约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详见附件:(略)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披露事项1、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2、承租方承租非住宅用途物业的,须依法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安全等手续),应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由出租方协助提供。在办理证照期间须按本合同约定依时缴交租金,不得以是否能够办理经营证照为由拒交租金或向出租方、(略)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3、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承担并按时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因使用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4、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
特别事项说明1、(略)络竞价的意向承租方,(略),账号实名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略)
评审标准要点(适用于专家评审)/
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设置、以及违约处理1、交易保证金统一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前进行缴纳,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标的;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略)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2、交易保证金须用意向承租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略)指定的资金结算监管账户,并以挂牌公告期截止当天24:00前达账为有效。(略)不接受现金交易。3、通过银行转账时,应在银行进账单(网上支付界面)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缴款人名称:(略)
意向承租方需要提交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须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1、意向承租方如为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1)《承租意向书》原件;(2)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4)意向承租方名下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如银行回单);(5)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资料;(6)出租方、(略)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2、意向承租方如为自然人的,应提交:(1)《承租意向书》原件;(2)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4)意向承租方名下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如银行回单);(5)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交的有关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资料;(6)出租方、(略)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略)首层
特别声明: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略)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略)(略)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略)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略)不对进场交易的公有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略)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5、若交易双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后解除的,(略)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6、在交易活动过程中,(略)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略)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略)
8、(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EMS快递等方式:(略)
意向承租方签名/盖章确认:
意向承租方确认承诺:(略)组织本项目的公开竞价活动,已知悉并同意执行上述各项条款和相关的租赁合同、竞价指引等附件。
签名/盖章确认:
(略)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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