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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中医医院2024年度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有关规定,现将(略)(略)2024年度自主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二、招聘计划我院计划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8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历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略)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略)
7.青霉素类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仅限护理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略)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略)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专业本科学历层次均为普通高中起点的四年制或五年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医疗岗位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报考。(略),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略)的除外),(略)以外的专业名称:(略)
2.执业或专业资格
(1)2022年前(含2022年)毕业的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放射医学、预防医学等相关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规培证书(或规培考核合格证明)。
(2)2023年前(含2023年)毕业的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拟聘的2024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来院报到时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否则不予录用。
3.年龄
自主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8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7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略)络报名的方式:(略)
(二)资格初审
(略)上资格审查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对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7月22日16:(略)((略))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23日15:00(略)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于2024年7月25日10:00至2024年7月26日23:(略)((略))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略)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2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略)(略)2024年度自主招聘笔试考核专业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略)(略)站公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我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原件到我院人事科((略))进行资格复审。(略)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略)
(五)面试
面试考察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主动性、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养。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略)
(六)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略)(略)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自主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略)
七、有关事宜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略)(略)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略)(略)站查询。
信息咨询:(略)(人事科)
监督举报:(略)(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略)(略)2024年度自主招聘岗位表
(略)(略)2024年度自主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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