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略)
经
(略)人民政府批准,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略)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
起始价
(万)
加价
幅度
(万/次)
不动产
(略)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石2024-3号
横渡镇香口村
7329.05
商服用地
不低于1.0
不低于20%
不高于55%
40年
200
281
5
(略)4GB00301W
(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31日到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股获取:
(略)
五、2024年7月31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后必须参与竞买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
(略)进行,挂牌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8时至2024年8月2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该宗地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2、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横渡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出让宗地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3、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户名:
(略)
开户行:
(略)(略)支行
(略):
(略)(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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