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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2024年防火路维护及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发布时间:(略):00:00原文链接地址:(略)
(沈(略)2024(略)维护及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2024(略)维护及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112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201,079.99
最高限价(元):1,201,079.99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略)2024(略)维护及养护服务项目,(略)长度27KM,道路平整,边沟维修。
1、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相(略)
(略)(略)(略)
2、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相关需求
(1)项目说明
①项目名称:(略)
②项目地点:(略)
③项目规模:(略)长度27km,道路平整,边沟维修。
④现场条件:已具备项目开展条件。
(2)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日起30(略)维护养护任务。
(3)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项目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4)适用范围和规范
依据设计概算要求,本项目的材料、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及验收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规范标准略)。
(5)技术要求
①本项目为包工包料项目,用于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概算和物料清单中的技术参数与技术规格的要求;质量均应达到国家现行产品合格标准和设计技术要求。
②本项目应达到设计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维护养护(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概算),必须符合国家各项验收规范要求。
③完全服从甲方管理。
④现场组织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特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保证施工质量,在人员安排上,务求持证上岗,各负其责,不得兼职。现场一切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并使有关保证体系得以贯彻,不得有违背。在现场管理、购进材料和施工时间上有义务方便业主和监管人员监督检查,并为之创造有利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无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行业现行有效与本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略)
(略)维护及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交付时间为按采购单位:(略)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效率:按采购单位:(略)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与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保持一致;与沈(略)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要求等的调整变化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略)维护养护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略)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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