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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府办函〔2024〕2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县中元节 禁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所属地区:贵州 - 黔东南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贵州 - 黔东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文(略)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略)中元节(略)划定方案》(略)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中元节(略)划定方案
为落实省、州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元节期间祭祀安全文明管理,引导居民文明祭祀,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祭祀焚烧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法依规划定中元节禁止祭祀(略)域,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协调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祭祀焚烧行为,强化禁止祭祀(略)巡查管控,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略)
二、中元节禁止祭祀(略)域及时间
(一)禁止(略)域。严禁在以下场所随意焚烧香蜡纸烛等祭祀品,全面禁止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1.(略)主次干道、官井湖湖道沿岸、绿地、公园、广场、超市、汽车站及其他公共场所等(略)
2.(略)道内;
3.县城停车场范围内;
4.文物保护单位:(略)
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略)
6.输变电设施安全(略)内;
7.机关单位:(略)
8.山林、草原等重点(略)
9.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
10.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需要,临时扩大的(略)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
(二)管控时间
中元节期间(农历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
(三)便民集中焚烧点
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略)
三、职责分工
(一)在(略)的下风向的开阔地带设置科学、安全、合规、方便可达的集中(略)域,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二)积极向群众倡导文明,做好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工作,(略)络、微信:(略)
(三)(略)主次干道、(略)口等(略)域设置公告牌,提升群众文明祭祀意识,引导群众到指定地点:(略)
(四)各网格包保单位:(略)
(五)(略)建设局、(略)公安局要发挥执法人员、片区民警作用,落实包保人员责任,加大巡查、宣传力度,劝导群众到指定地点:(略)
(六)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环境污染提示,开展中元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形势研判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启动相应等级响应,临时调整禁止(略)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略)禁止祭祀焚烧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好各项禁止祭祀焚烧相关规定。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略)站、广播电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新媒体等,并结合短信、微信:(略)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查处。综合执法、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非法祭祀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止祭祀焚烧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四)强化应急,加强巡查管控。中元节期间,各部门、街道要落实专人值班值守,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变化、环境空气污染提示、预报预警等信息,围绕(略)域、紧盯重(略)、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应急管控力度,从严处罚未按规定进行非法祭祀焚烧行为。
附件:(略)中元节禁止祭祀(略)域划分示意图
附件:(略)中元节禁止祭祀(略)域划分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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