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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北海石化原(略)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以《(略)(略))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略)。北海石化原(略)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略)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1553.58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北海石化原(略)土壤(79810.85立方米)及地下水(70792.28平方米)修复治理及地下设施和管线
拆除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修复前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补充调查和岩土工程(含地下设施探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②修复场地的地下设施和管线拆除;③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深化设计;④编制修复技术方案;⑤按照批复后的修复技术方案,开展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修复治理;⑥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二次污染防治、过程废水废气处理、危废依法合规处置、会同修复效果评估第三方完成
项目验收直至移除污染名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1)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且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且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2)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及
以上且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且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以下资质为准: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③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④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查、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人需有以下业绩:①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②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③202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④2021年以来有污染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⑤2021年以来有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略)
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牵头方由施工成员担任:应具备第3.1(1)、(2)①②、(3)、(4)、(5)①②③、(6)项基本资格条
件;(5)联合体设计成员应具备第3.1(1)、(2)③④、(4)、(5)④⑤、(6)项基本资格条件。如联合体设计成员不
具有勘察测量相关资质,勘察工作可以分包,分包人应具备3.1(1)、(2)④、(4)、(5)⑤、(6)项资格条件,投标时
将符合勘察分包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6)项目经理:(略)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1)项目经理:(略)
绩;(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略)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略)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略)
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略)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略)
4.3获取:(略)
(2)获取:(略)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略)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0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略)
6.开标6.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5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电子邮箱:(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略)#/)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略))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略)
(略)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略)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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