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来煤物流总包服务合同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略):NCYD-
(略)4-020
(略)就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略)周边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略)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运输方式:
(略)
3.币种:人民币
4.承/倒运数量:400,000
5.发货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略)周边
6.到货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略)
7.报价单位:
(略)
8.交货日期:
(略)至
(略)
9.运距:20
二、
(略)
(略)(
(略))
三、时间安排
1.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
(略):24:06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
(略)运输相关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履约能力否决投标条款: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政府管理部门认定被列入相关部门“黑名单”或失信单位:
(略)
2、经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
(略)址为:https://
(略).cn/fw/cxfw/xycx/)
(略),显示该供应商为“黑名单”的或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记录的,列入银行失信名单的。
3、近三年内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系列诉讼败诉案件的(
(略)址:
(略).cn/)。
4、
(略)合同主体“黑名单”库的。
三、竞价规则
按照“最低价”原则。资格后审,如果经核实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
(略)
本次竞价投标人报价为火车来煤物流总包服务总单价,投标人需将分项报价:集装箱来煤运输单价(如敞车来煤,在集装箱来煤运输单价基础上下浮3.5元/吨)、临时煤场存储单价,填写在备注中。
四、竞价主要条款:
第一条:要求
1、承运方须具有接卸敞车、
(略)货运站场,站场存煤能力40万吨以上,并提供自有货运站场的权属证明或货运站场租赁合同扫描件。场内须有汽车来煤过衡设备,并具备夜间接卸能力。
2、承运方要按照托运方的要求投入相应数量的车辆和人员,保证满足托运方工作需要,每日工作量以托运方实际需求为准。
3、承运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车辆必须具有完备合格的手续,所有证件必须保证年检合格,车辆按年度及时交纳保险,车辆服务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车型和车况必须符合托运方现场作业条件、安全管理规定。
4、承运方务必保证煤炭清卸彻底干净,接卸过程中,托运方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
(略)部门传真通报的,按照1万元/次考核。
5、工作过程中车辆的管理、人身安全责任以及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和其它一切责任均由承运方负责。
6、承运方应对煤场存煤严格管理,全天派专人监督并经常性巡视,发现高温、自燃现象及时通知托运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如通知处理不及时按合同总金额的5%处罚承运方。
7、服务期内,托运方堆放在承运方煤场的煤炭数量及质量由承运方负责管理,托运方监督。若承运方管理期间出现煤炭丢失,照价赔偿,另按合同总金额的1%处罚承运方。
8、服务期内,托运方有权派专人全天现场监督,承运方需无条件配合并提供休息场所等必要生活设施。
9、服务期内,承运方需确保监控设施完好投用,并具备运程监控功能,视频存储时限不低于15天。
10、采购方采购的临时煤炭存储场地只能存储采购方煤炭,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存放其他所有人煤炭并应采取措施进行明显分隔。
11、运输途中,要
(略)两级相关部门要求对车辆加盖苫布,严密遮盖超载超速的,一切后果由承运方负责。
第二条:有效期限
服务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2月28日或数量达到40万吨,任一条件达到合同终止。
第三条:价款及费用组成
合同价款:¥万元,(大写:元整),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费用单价组成:
1、短倒运输单价:集装箱来煤运输单价(含增值率税率9%):元/吨,
如敞车来煤,在集装箱来煤运输单价基础上下浮3.5元/吨(含增值率税率9%)。
2、临时煤场存储单价(含增值率税率6%):元/吨。
承运方签订合同前需列出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托运方在合同执行期间监督承运方使用情况。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大写:元,小写:元,包含在总价中,仅单独列项,专项管理,不再重复计入总价。
第四条:结算方式:
(略)
1、在服务期内费用结算煤炭吨数,以托运方汽车衡过衡单为准。
2、承运方需对煤炭热值进行承包,整体倒运结束后统计各煤种亏卡情况,按照各煤种矿发总热值(矿发加权热值*矿发数量)与到厂总热值(到厂加权热值*到厂数量)做对比,总热值差/矿发数量下浮超出100千卡/千克进行考核,对低于此热值的,按照“{(煤炭车板价+铁路运费)/矿发加权热值)}×{(矿发总热值-到厂总热值)/矿发数量-100千卡/千克)}×到厂量”向托运方赔偿损失。赔偿款不在结算中扣除,以银行电汇的方式:
(略)
3、每月结算一次,在承运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托运方进行结算并安排付款。
4、
(略)部门沟通,避免产生延占费,如产生延占费由承运方进行支付(在结算中按照税率9%直接扣除),托运方不负责延占费用。
第五条:汽运短倒的交货和验收
汽运短倒交货地点:
(略)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保证金管理
托运方在签订合同前应缴纳5万元作为保证金,
(略)有关规定时,托运方有权扣除托运方保证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法律、法规、政策、政府征用、没收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与因素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托运、承运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3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托运、承运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托运、承运双方均有权向
(略)人民法院起诉。
2、在诉讼期间,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五、联系方式:
(略)
1.采购执行单位:
(略)
2.联系人:
(略)
3.联系电话:
(略)
六、备注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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