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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各县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包四)(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和田 发布日期:2024-07-04
所属地区:新疆 - 和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国家重点生态(略)及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包四)(四次)(略)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TZC(CS)-XJKY-(略)04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625000
最高限价(元):62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625000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略)级重点生态(略)县域包括(略)(略)等2(略)。采购内(略)域地表水水质、县城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县域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域地下水监测、污染源监测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024年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代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资信证明);(4)提供本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略)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略)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略)(略)(略).cn/)下(略)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有意向参与(略)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略)(略)站(https://(略).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略)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略)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包四-四次)-和(略)(略)国家重点生态(略)及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pdf
3.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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