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
(略)内部文化氛围建设)
采购意向(需求)补充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
(略)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
(略)内部文化氛围建设
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
(略)内部文化氛围建设,共16项内容。
详见附件1
147.690186
2024年7月-8月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略)
(二)地点:
(略)
(三)
(略)采购意向发布页面最下方“采购意向反馈”按钮处填写信息,否则反馈意见无效
(四)材料递交方式:
(略)
邮件主题:(院区部分宣传设施和
(略)内部文化氛围建设)+公司名称:
(略)
邮件内容:
(略)名称:
(略)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
(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介绍信》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结合附件1内容及公示需求填写《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
(五)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略)
(六)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七)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八)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九)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
采购信息发布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
(略)”(
(略).cn)
(略)(
(略))上发布。
联系方式: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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