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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关于推进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4-09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现就《关于推进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4月9日至5月10日止。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略)
一、信函方式:(略)
二、电邮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
四、(略)站民意征集栏目。联系人:(略)
2.关于推进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附件1

关于推进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林草种苗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林草种苗良种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更好满足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的种苗需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国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实现种苗生产基地化、管理法治化、(略)场化和服务优质化为主线,以林草种苗科技创新为保障,突出做好优品种、保种质、搭平台、严监管等工作,推进种苗生产、科研、管理现代化,不断开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强化林草种苗制度与科研创新,科学确定生产布局、发展重点及政策举措,统筹抓好种苗数量保障、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工作。
二是坚持法治先行、强化监管。完善种苗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种苗质量抽(略)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略)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
三是(略)场主导、优化服务。推进(略)场体系建设、市场主体培(略)场规则制定,强化产销协作,促进供(略)域合作共赢。优化和完善政府服务方式:(略)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完成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目标,建成省级以上林草种质资源库60个以上,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2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种苗保障性苗圃16个以上。全省林草良种和植物新品种数量达300个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油茶良种使用率达100%,商品林基本实现良种化。保存各类林草种质资源3万份,采集各类林草种子130种2000份。推动种苗、国有林场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到2027年,全省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基本建立,(略)、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供应体系基本夯实,良种选育推广和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任务
(四)深化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深入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持续(略)域性种质资源专项、补充调查,有序完成种子(种质)采集与保存任务,推进种质资源库动态监测、定期预警,结合种质采集行动计划,(略)评价。加强种质资源扩繁保护,巩固提升现有种质资源库,适度倾斜支持引种扩繁、培育生产型资源库发展,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林草种质资源库,加快省级设施保存库建设、入库与交汇保存,(略),常态化组织开展种质资源登记、发布、转化等工作,构建全省原地、异地、设施保存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的种质资源扩繁保护与鉴定评价体系。强化种质资源更新利用,分级发布可供利用的野生类种质资源名录,加强省域生态抗逆、乡土药用、森林食品、地方特异、极小种群、珍稀濒危等种质资源保育扩繁,调控、修复与扩大种群遗传基础,不断丰富树草种保存数量与品种类型,提高林草种质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优质种质数据互联互通、研产互助互促、信息共享共用。
(五)强化林草良种选育推广。高水平推进良种选育,围绕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修复、绿美江淮行动、森林食品供给等,扶持黄山、宣城、滁州、铜陵、淮(略)加快抗性马尾松、高世代杉木、多倍体无絮杨、多倍体泡桐、早花徽梅、贴梗海棠(宣木瓜)、彩叶枫香、软籽石榴等先锋树种品种选育创新,支持阜阳、蚌(略)加快多年生观赏型莲属水生植物显色基因杂交组合选育图谱序列库构建,不断夯实全省林草良种选育基础。强化林草品种审定,优化完善林草品种审定方法、流程,加大造林、乡土、木本油料、碳汇类树种良种审定力度,严格(略)域试验、现场查定、品质指标检测与生物量测定等程序性量化要求,避免良种“同物异名”问题。完善引种备案机制,强化品种引种管理,保障良(略)域推广更加科学、便捷、有效,加强林草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种源清洁、品种清晰、去向清楚”。优化良种推广使用,精准有效做好苗木调运、贮备调用与对口调度,切实保障“就近育苗、就近造林、方便生产”,以财政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项目,作业设计应明确使用林草良种种类、规格和质量指标要求等,将良种使用率纳入营造林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做好林草种苗生产供应。加强良种基地建设,加大良种基地项目投资力度,优化基地种子采收、检验、贮藏管理,持续完善生产布局和树草种结构,新增乡土阔叶、彩叶、珍贵树种母树林和种子园生产培育面积,(略)场紧缺、急需型“小众”树种母树林、采穗圃营建,推进基地良种树草种升级换代。强化种苗供应保障,依托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与管理模式,分级(略)、县级种苗保障性苗圃,严格执行种苗生产“四定三清楚”制度,提升良种苗木培育生产能力。聚力做好以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树种优良种苗资源培育与供应储备,坚持油茶育苗分品系培育,实施油茶造林多品种配置,做好油茶良种穗条、嫁接苗、轻基质容器苗生产,推广芽苗砧嫁接和设施组培育苗,支(略)(略)(略)(略)(略)歙县、(略)等地有序打造油茶良种定点采穗繁育圃、标准化育苗基地、品种园、示范园等,统筹油茶种苗生产与新增种植、提质低改相衔接,持续强化抗逆广适、高油、丰产稳产油茶良种选育。
(七)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监管。持续开展种苗质量抽检,结合林业“双打”和种苗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加大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标签“两证一签”和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效落实,(略)领域制售假劣种苗监管。加大种苗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种苗综合执法和专项打假活动,以油茶、薄壳山核桃、香榧等木本油料树种为重点持续开展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严格引种植物品种检验检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科学防控,防止病树病草病花入室、进城、上山,加大涉苗涉种案件查处力度,净化(略)场。
(八)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完善种苗供需预测预报制度,依托全国(合肥)(略)(略),持续推进苗木花卉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略)络,引导种苗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建立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扶持机制,加大招商引资、政策性保险、规划审批、用地保障、激励创新等支持力度,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区域协调”产业发展模式,促进苗木花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效益。强化苗木花卉龙头企业牵引培育,支持种苗企业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因地制宜发展苗木花卉展会、电商、苗旅经济、林下经济等,持续引导苗木花卉生产由大田栽培向容器化、立体化、精品化转变,经营由分散型向专业型、规模型、集群型拓展,加快形成产品优势和品牌效益,促进林农振兴致富。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林草种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相应种苗扶持政策,加强种苗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苗木重(略)要编制种苗生产与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资源要素优先向林草种苗、种业工作聚集。各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十)加大财政扶持。完善良种基地、种质资源库、保障性苗圃等常态化考核评估与项目绩效监控机制,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林草良种培育补贴、预算内专项投资项目等,重点支持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与保护评价、良种选育攻关、育苗生产及辅助工程、苗圃营建、(略)场主体培育等。落实国家出台的种苗生产经营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林草种苗生产纳入农业保险补助范围,鼓励保险经办机构创新险种和服务。
(十一)强化科技支撑。鼓励种苗、种业企业与育种研发机构、(略)(略),支持开展转录组筛选、DNA分子鉴定、基因组测序、分子辅助选育、植物细胞工程育种、人工智能等现代育种联合攻关,积极推介滁州、池(略)良种选育政府科研创新激励机制。建立种苗科研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在科研创新人才建设、职称评定、育种技术奖励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强林草种苗繁育先进技术、新型材料、现代装备等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逐步凝练一批降本增效育苗生产新经验、打造一批现代苗圃标准设施育苗新样板、创制一批种质资源高效鉴定评价技术新体系。
(十二)优化社会服务。鼓励社会主体参与种苗事业,支持种苗行业协会、经纪人队伍等社会化组织发展,发挥桥梁纽带、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行业自律、权益维护、交流培训等社会化作用。优化林草种质资源采集采伐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准有效引导、跟踪信息问效,推动种苗事业创新、高效、便企便民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附件2

《关于推进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林草种苗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现代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保障,加强林草种苗工作是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9年8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林木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林木种苗工作,切实做好种苗数量保障、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工作,更好满足林业事业发展需求。2023年8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加快实现林草种苗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能力、育种创新能力、种苗生产供应能(略)场监管能力。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
3.《国家林草局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4.全国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5.《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起草过程
2024年1月,编制起草了《关于推进全省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讨论稿);
2024年2月,召开专题研讨会,并修改完善;
2024年3月,征求省林业局机关各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略)
2024年4月,征(略)、有关直属单位:(略)
四、主要内容
《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全省林草种苗良种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推进种苗生产、科研、管理现代化,更好满足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的种苗需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完成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目标,建成省级以上林草种质资源库60个以上,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2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种苗保障性苗圃16个以上。全省林草良种和植物新品种数量达300个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油茶良种使用率达100%,商品林基本实现良种化。保存各类林草种质资源3万份,采集各类林草种子130种2000份。推动种苗、国有林场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到2027年,全省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基本建立,(略)、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供应体系基本夯实,良种选育推广和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主要包括5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深化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动态监测、定期预警,提高林草种质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优质种质数据互联互通、研产互助互促、信息共享共用。二是强化林草良种选育推广。推进良种选育攻关,加强林草品种审定,加大林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化良种推广使用,将良种使用率纳入营造林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三是做好林草种苗生产供应。增强良种基地建设,优化种子采收、检验、贮藏管理,强化种苗供应保障,提升良种苗木培育生产能力,聚力做好以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树种优良种苗资源培育与供应储备。四是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监管。加大种苗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种苗综合执法和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五是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完善种苗供需预测预报制度,牵引培育苗木花卉龙头企业,推进苗木花卉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略)络,引导种苗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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