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二期氯碱一体化装置项目-30万吨/年烧碱装置用钛管件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7-05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现变更为: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略)
(3)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单位:(略)
(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略)
(6)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钛管件制造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格声明”和“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8)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规格≥DN600的钛材管件的业绩至少一个。有效业绩的认定条件为: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体现合同签章页、钛管件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日期;对业绩清单格式见本第六章附表9《投标人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
(9)中国境内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网站((略).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略)
(12)(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略)的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详细信息#
产品目录
送货地点:(略)
物料名称:(略)
数量
单位:(略)
交付时间
物料描述
备注
1
(略)二期氯碱一体化装置项目-30万吨/年烧碱装置用钛管件国内公开招标项目
1.(略)
(略)二期氯碱一体化装置项目-30万吨/年烧碱装置用钛管件国内公开招标项目
附件:d626a7b6-4d8b-7bfe-d35f-d5bc7ae30469tenderBulletinLogs.pdf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