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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项目2024年5月8核发的建字第
(略)GG
(略)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许可申请,地址:
(略)
一、方案调整内容:
(一)、地下室平面图变更如下:1、取消生产车间地下室部分,包括地下机动车库及地下设备用房。
(二)、
(略)层平面图变更如下:1、调整建筑地上二层作为机动车停车库,建筑地上一层7轴~9轴交A轴H轴处设置机动车坡道上二层,机动车坡道下方7轴~9轴交A轴~H轴处改为设置相关设备用房。2、取消二层两处卫生间,更改为两处工具间;增设一处弱电机房。3、
(略)层6轴~8轴交K
(略)调整至1轴交C轴位置。4、因部分地面车辆可移至二层车库,地面机动车车位和非机动车位布局优化。4辆普通车位变更为6辆微型车位,总车位103辆不变。
(三)、建筑立面图变更如下:1、一层层高调整为7.1米,二层层高调整为4米,三~四层层高调整为6.3米,五~九层层高仍按原设计为4.35米,十层层高调整为4.2米,建筑总高度仍为49.95米,层数仍为十层。
(四)、总平面图变更如下:1、建筑地上二层调整为机动车停车库后,二层停车库机动车位可适当增加,则地块南侧室外地面机动车位适当减少,同时原建筑东侧及东南角非机动车停车位取消,集中设置于地块南侧。2、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6855.72平方米调整为34100平方米。
二、总技术经济指标(变更后):
1、建筑用地面积:6820㎡
2、建筑占地面积:3437.86㎡
3、总建筑面积:34100㎡
4、建筑密度:50.41%
5、容积率:5.0
6、机动车停车位:103辆(地上停车位31辆,地上二层停车位72辆)
(略)上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2182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略)
附件:变更后总平面布置图
(略)(
(略)项目)总平面图.pdf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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