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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2020年11月13日核发的建字第浙规证
(略)8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许可申请,地址:
(略)
一、方案调整内容:
1.根据现状重新调整室外绿化布置
2.原非机动车位布置在建筑物南侧,现调整为建筑物东北侧。
3.室外地面标高由28.40m改为28.45m,室内地坪士0.00标高由28.55m改为28.60m。
4.建筑总高度由23.85m改为23.90m。
二、
(略)上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2182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略)
附件:变更后总平面布置图
(略)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总平面图.pdf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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