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消防改造项目意向公开
为充分调查
(略)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消防改造项目的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概况:
(一)依据我部提供消防改造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按图施工,同时对相关细节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配合我部消防改造工程分两期完成。
(二)交付地点:
(略)
(三)服务方式:
(略)
(四)运行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略)完成相关保障准备,随后提供相应服务保障,具体时间以需求单位:
(略)
(五)项目预算:110.41万元。
三、采购意向公示受理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四、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
(略)
供应商在对项目内容、材料品牌等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
(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
(略)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六、
(略)(
(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214000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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