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2023年下半年医用物资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我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Q28-W1004
三、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需采购一批医用物资,共422台(套),分为3包,预算总金额150.8万元。采购方式:
(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标进口设备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略)出具的授权书;
五、公示期: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六、意见反馈:
1.如对技术参数有合理意见建议的或公示参数存在排他性的,可在公示期内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
(略)
(1)邮箱:
(略)
(2)邮件主题:×××采购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
(略)名称:
(略)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
(略)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
(略)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略))上发布。
八、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监督部门:某单位: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沈燕 |
|
【联系电话】 |
13295602770 |
【客服微信】 |
13295602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