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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沙岭街道办事处:观沙岭街道2024年度综合整治巡防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05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功能及要求: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内容概述
服务人员数量
(不低于)
预算金额(元/年)
数量
单位:(略)
预算合计(元)
1
综合整治巡防服务
负责采购人:(略)
35人
(略).00
1

(略).00
说明:因采购人:(略)
二、相关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市、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服务要求
负责采购人:(略)
1.服务工作内容
1.1在采购人:(略)
1.2协助采购人:(略)
1.3协助采购人:(略)
1.4协助采购人:(略)
1.5接受群众现场紧急报警并及时报告和上传至采购人:(略)
1.6救助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略)民,帮助有困难的残疾人和其(略)市民;
1.7对巡逻中发现的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1.8积极协调政府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努力促(略)的和谐与稳定;
1.9及时、定期的查找、收(略)(略)民生活的不安全因素,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预防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1.10协助采购人:(略)
2.服务标准及要求
2.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略)
2.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巡逻时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和漏洞,尽职尽责,敬业爱岗,提高工作水平及服务质量,切实做(略)的治安防范工作;
2.3在巡逻过程中注重自身形象,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树立良好(略)巡防形象;
2.4始终牢记“热情服务、安保为民”的宗旨,在搞(略)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
2.5树立群众之事无小事的观念,无论事情的大小,只要群众有需求,都要尽心尽力的帮助解决;
2.6接待群众来访、求助时,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决不发生推卸、拖拉、刁难现象;
2.7虚心听取群众对治安巡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8成交供应商所派巡防人员没有行使执法的权利,严禁成交供应商委派的巡防人员单独执法,需在采购人:(略)
3.人员配备及要求
3.1本项目所需治安、巡防等人员不低于35人(不含突发事件所增加的人员数量),确保24小时巡防值守;
3.2项目负责人须无刑事犯罪记录,若更换项目负责人须经采购人:(略)
3.3服务人员要求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年龄18~35岁之间,男性身高1.75米及以上,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精神面貌良好,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记录、无受过治安处罚,无违法犯罪纪录;上岗前须进行体检,无传染疾病、身体健康方可上岗。
3.4要求对本项目在岗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2天,培训工作应做好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3.5如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服务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略)
4.档案资料管理
4.1成交供应商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4.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值班工作日志等登记制度;
4.3由采购人:(略)
4.4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将整理巡防服务管理所有有关资料,且无条件移交采购人:(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1.1服务期限:一年。
1.2服务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1.(略)域内要求工作时间为24小时/天。
1.1停车秩序工作要求
对沿街店面停车进行告知、劝导;(略)违停现象,且不听劝导的,上报交警;发现道板违停的现象,且不听劝导的,上报城管;有停车位,未入位、停车方向不对的,且不听劝导的贴告知单。
1.2交通组织停车管理
(略)域设置行车指示标志,(略)线,指定车辆(略)域,非机动车应实行定点停放。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18:30立岗,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对进出(略)域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有序通行、有序停放,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外来人员进入(略)域,须征求被访人(部门)意见,决定是否放行((略)域禁止外卖人员进入)。
2.服务质量要求:
2.1巡防人员必须遵守巡防工作管理与考核制度和认真履行巡防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采购人:(略)
2.2巡防服装、(略)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采购人:(略)
2.3使用现代化办公管理手段,提供规范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和记录范本。
2.4保持(略)内各部门的通信畅通,在遇有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巡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2.5采购人:(略)
2.6巡防人员在服务期限内的一切伤害责任与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巡防人员在执勤、正常工作过程中受伤、致残甚至牺牲(经省、市、(略)和法医鉴定),其医药费、抚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理赔。巡防人员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7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巡防队员的法纪教育和管理,并列入巡防队伍考核。
2.8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略)
2.9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新上岗职工培训及在岗职工职业培训并有记录,不符合规定的及时调整。
各岗位职责要求
1.巡防员岗位职责
1.1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2注意仪容仪表,并做到严肃礼貌,尊重领导、尊敬他人,爱岗敬业。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1.3当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串岗、不得与他人闲聊,禁止吸烟、喝酒,禁止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4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积极地防范,(略)域正常的工作秩序。
1.5切实(略)域内各设施设备的监管与管理,做好记录归档,并对设备设施的损坏情况及时向上汇报。
1.6(略)域内的各种活动,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并积极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安保工作。
1.7认真(略)域内的巡逻工作,对(略)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监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在工作值班日志内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上汇报。
1.8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工作,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2.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2.1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负责组织全组人员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件实施积极防范,以维护(略)域正常的运转次序,为采购单位:(略)
2.2负责管(略)域的巡查管理工作,并处理好各类应急性、临时性、紧急性安保情况。
2.3检查督导保安队员的日常工作情况,查阅各班组、各岗位的值班台账。
2.4抓好巡防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巡防队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并对班组队员进行考核。
2.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事项上报项目经理:(略)
3.巡逻岗位细则
3.1具体负责(略)范围内的巡查工作。按时上岗,了解处理上一班的记录及未解决的事宜。
3.2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查范围、路线进行巡查,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3.3巡查时,必须做到眼要看(无不正常现象)、耳要听(无异常声响)、嘴要问(对可疑人员要询问)、手要勤(触摸检查)、脚要轻(身手敏捷)。
3.4对巡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做好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3.5对区域内违章停车现象要及时劝阻、制止、纠正,确保单位:(略)
3.6下岗前,认真做好记录并向下一班做好详细移交。
3.7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各项培训,(略)的指挥,搞好员工之间的团结,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对(略)域和部位(如监测死角、设备房)做重点监测跟踪和记录工作。
4.巡防队员职业操守与劳动纪律
4.1巡防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服装、佩带统一的标志并佩带胸卡,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上岗时不得戴墨镜。
4.2巡防人员的车辆应按采购单位:(略)
4.3巡防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
4.4巡防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
4.5巡防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
4.6巡防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4.7巡防人员应认真维(略)域内的治安秩序,发现破坏、恶意污染或其它可疑情况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置,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4.8巡防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以备检查。
4.9巡防人员上岗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换岗,有事不能上岗者应提前一天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方可换岗、离岗,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略)
4.10巡防人员相互之间应和睦相处,杜绝争吵、打骂等违纪现象。
5.城市管理配合工作。
5.1市容秩序:发现无证摊点、流动摊贩;占道/超门窗经营、堆放、加工;乱拉、乱挂、乱晒;乱设横幅,气拱门、灯箱广告、电子屏;散发印刷品、高音揽客;店面立面及玻璃张贴广告等情况,应有效制止,无法制止应及时上报城管局中队后配合处置。
5.2市容保洁:(略)面污染;乱张贴、乱涂写;垃圾桶、果壳箱未清理;雨水篦子堵塞;非机动车停放混乱;无主偷倒垃圾;偷倒污水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城管局。
5.3市政设施:(略)面、人行道板、隔离栏、侧石、花坛、标识牌等设施破损;路灯、信号灯、草坪灯等照明设施破损;窨井盖缺失、路面积水;绿化缺失、树木倾倒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城管部门。
5.4施工监管:发现工地出入口污损、车辆带泥行驶、抛洒滴漏、围挡不到位;施工/装修无手续、未围挡、材料乱堆放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城管部门。
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
1、采购人:(略)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采购人:(略)
4、采购人:(略)
5、参照关于加强(略))要求验收。
七、其他要求: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略)办事处
2.2付款方式:(略)
3.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一:
综合整治巡防服务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
(略)
考核
因素
分值/100
评分标准
扣分标准
1
人员管理
(35分)
10
按照要求提供综合整治巡防服务人员。
录用不合标准人员,一人次扣2分,直至扣完。
6
按照要求每月对综合整治巡防服务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以及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
未进行扣3分。
3
合同服务期间须保障综合整治巡防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且外包服务岗位不得缺人,不得出现空档期。
每缺一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
8
制定综合整治巡防服务人员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无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扣8分。
8
及时有效的处理好内部人员矛盾,保证综合整治巡防服务队伍的和谐稳定。
未处理好内部矛盾,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
2
工作
情况
(35分)
10
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安排。
不执行政府的工作安排每次扣5分。
10
科学合理的对工作进行安排调度。
工作安排上出现明显过失每次扣5分,直至扣完。
9
严格按照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上规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开展工作。
每人次违反一条服务标准扣1分,直至扣完。
6
完善的档案资料(值班日志、培训日志等)管理制度。
缺一项资料扣2分,直至扣完。
3
经费使用情况
(30分)
15
保障综合整治巡防服务人员每月费用,不得随意克扣或拖欠员工费用及补贴等。
出现克扣或拖欠行为扣15分。
10
及时缴纳人身意外险、社保。
少缴纳一种险种项目扣3分,直至扣完。
5
按照要求按时按量分发人员服装。
每少发一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
考核结果运用: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每分扣100元。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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