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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交通运输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公务用车洗车服务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二)服务单位:
(略)
(三)服务金额:本项目采购总价预算为人民币
(略)(含税),据实结算。
(四)报名方式:
(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车辆共四辆。
2、汽车清洗范围及标准:车辆的内外清洁。车体外部洁净无污渍无水渍;车厢内整洁无杂物无异味;车上玻璃明亮清洁无水渍;座椅干净无灰尘、垃圾、污迹、水迹;轮胎无明显泥渍。
3、汽车装潢。
4、项目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两年,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单位:
(略)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略)”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服务时间:
工作日8:00--18:00。
五、服务要求:
1、洗护须达到质量标准。
2、提供的洗护必须要干净。在洗护期内,若出现不干净问题,供应商应在24个小时内作出响应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六、洗护价格
供应商提供的洗护服务,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其价格与质量应公平、公正,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服务
(略)场价格。
七、付款方式:
(略)
本项目的支付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双方自行按实际结算,采购方自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项目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八、解决争议方式:
(略)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略)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九、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该采购需求公告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10日。
十、评分表
评分表
(略)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评分
按合理低价法进行排名(对满足需求书要求的投标人,以含税价格排名)。
排名第1名得35分,第2名得30分,第3名得25分,第4名得20分,第5-N名得10分
35
2
综合实力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服务项目业绩和能力资质。
优:30分;良:20分;中:10分;差:5分。
30
3
项目了解、
(略)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熟悉和了解程度,根据组织方案和服务水平符合本项目的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优:35分;良:30分;中:25分;差:15分。
35
综合评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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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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