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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发布日期:2024-07-07
所属地区:云南 - 昆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YNYR(略)
项目所(略):云南省,(略),(略)一、(略)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万元,(略)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56.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略)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确认)。
供应商未被“(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
(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略)
4.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6.2供应商近三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类目。
7.2供应商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
7.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任何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发改等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7.4单位:(略)
7.5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13时00分递交方式:(略)
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YNYR(略)2.项目名称:(略)
4.预算金额(万元):56.00万元。
5.采购需求:5.1采购内容:(略)学校学校食堂蔬菜、干货及冻肉的配送服务单位:(略)
5.3供货期限:供货时限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供货至2025年7月31日。合同期为1年。
5.4交货地点:(略)
5.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略)
5.6结算方式:(略)
5.7报价方式:(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确认)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确认)。
供应商未被“(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略)
4.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6.2供应商近三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类目。
7.2供应商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
7.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任何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发改等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7.4单位:(略)
7.5供应商不得是,与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磋商文件费: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3时00分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略)(略))上发布,(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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