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G
(略)以川成渝司发〔2024〕237号批准建设,已完成发改局备案,
(略)川投资备【
(略)-
(略)】FGQB-0009号,
(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压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规模:拟在G42沪蓉高速成南段遂宁双向(成都方向、遂宁方向)
(略)充电站建设高压配电工程,新敷设10KV电缆敷设2段,约510m,新建10KV架空线2段,约10m。箱式变压器、
(略)器、组合式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电气设施。新建箱式变压器基础、电杆、拉线、电缆排管通道、电缆井、
(略)面恢复等土建工程。拟配置2台1000KVA箱式变压器。
2.4比选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比选申请人协助比选人申请减免“大工业用电”基本电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0KV
(略)的新装;箱式变压器基础及设备安装、10KV电缆沟建设及电缆敷设、
(略)的安装、电杆及拉线的安装;电缆井新建;
(略)器、组合式互感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电气设施设备的安装;电气设施设备防雷接地的制作和安装;地面破除、管沟开挖、线缆采购及埋设、
(略)面恢复、场地硬化、排水;施工沿线涉及的征地、青苗占用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协调、附属工作;负责承担外电配套所涉及到的各种协调及附属工作;并保证充电站通电所需一切设施设备建设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
2.5计划工期:自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比选范围全部内容并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
(略))、《
(略)技术规范》(NB/T
(略))等标准的规定;符合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
(略)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略))、《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下
(略))、《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303)等标准要求,以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主要工作内容
(1)
(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0KV配电工程施工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架空导线、箱式变压器基础及设备安装、电力电缆、电缆井、保护管、电线杆及杆上设备及相关设施施工,拉线、标识标牌、警示标志等配套设施、电气调试、报验(供电局)等以及为保证充电站按期投营使用所需一切设施设备建设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要求施工现场应安装适当的监控设备,以实时监测施工活动。该系统应涵盖整个施工现场,并保证监控画面的清晰度和稳定性。同时,
(略)要能够存储录像和图片等相关数据备份,
(略)以备后续检查和调查需要。
(2)比选申请人负责开展项目相关的
(略)进场施工手续办理、施工管理、施工过程协调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负责承担施工沿线涉及的征地、青苗占用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协调、附属工作;负责承担外电配套所涉及到的各种协调及附属工作;并保证充电站通电所需一切设施设备建设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直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通电;比选申请人协助比选人申请减免“大工业用电”基本电费工作。
(3)合理配置无功补偿模块,补偿后确保功率因数达到0.95及以上,若功率因数不达标,由此产生的力调电费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
(略)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承装类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建或已完的充电站工程施工业绩。
(略)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2)
(略)(
(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无效。
(3)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
(略)
(略)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略)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注: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比选申请人单位:
(略)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评审办法
4.1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三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8日(公休日除外,领取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略)2楼建设管理部现场报名:
(1)单位:
(略)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同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
(略)
(略)比选文件费用和比选申请保证金费用的约定:
比选文件费用:无;
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无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议
(略)现场踏勘:比选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前往,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踏勘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略)比选申请预备会时间:比选人不组织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6.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略)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30分。
(略)递交地点:
(略)
(略)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
(略)
(略)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站(
(略))上发布。8.联系方式:
(略)
比选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监督机构:
(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
(略)
比选人:
(略)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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