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关于调整派潭镇东林路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08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略)
一、(略)配套设施,(略)通行能力,(略)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调整为:(略),拟将现状5m(略)面拓宽至7m,拓宽长度1325m,双向两车道,(略)、挡墙、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设施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调整为:项目估算总投资504.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6.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14万元、基本预备费14.6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略)”高质量发展建设(略)、区级补助资金及派潭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此前批复的《(略))同时废止。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略)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略)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略)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略)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略)
不采用
招标方式:(略)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项目建筑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估算价低于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4年6月28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略))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略)人民政府统一行(略)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略)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略)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