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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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公告
(略)受
(略)美术馆的委托,对
(略)美术馆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一、
(略):RZJC
(略)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书画装裱等定点服务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技术参数)
2.采购预算:30.00万元
3.采购方式:
(略)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2月28日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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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2.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2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文件);
2.4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提供2023年7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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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清晰可辨,要求原件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略)
磋商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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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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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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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址:
(略).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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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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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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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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