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7-08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信财公开招标-2024-62)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一、招标条件本(略)生态环境局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7.920000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00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生态环境局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生态环境局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2.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略)页截图);(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3.2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略)
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信财公开招标-(略)、项目名称:(略)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5.4质保期:2年5.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2.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略)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略)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3.2单位:(略)
三、获取:(略)
(https://(略).cn/)2、地点:(略)
3、方式:(略)
3.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略)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略)(略)通知公告栏目中《(略)数字证书(CA)(略)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3.3招标文件获取:(略)
3.4(略)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https://(略).cn/)》(略)(略)指定位置。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略)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略)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略)网站首页—(略)(略)(略)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略)
5.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地址:(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原文图片下载2.png
原文图片下载0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