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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福建省司法厅相关通知,现就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
(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事项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
(略),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
(略)的市级或
(略)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
(略)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
(略)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网上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请申领人于2024年7月15日9时至7月18日23时通过微信:
(略)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略)(
(略))四层442—445窗口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
(略)(
(略))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
(略)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略)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将根据司法部、福建省司法厅规定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略)
(略)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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