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
(略)
(2024-JKBNBR-W1001)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中标报价:鲜肉类29%、冻肉类29%、果蔬类33%、鲜活水产类30%、冷冻水产类30%、禽蛋类25%、饮用品类25%、调料类30%、其他未在上述品类30%。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中标报价:鲜肉类18%、冻肉类20%、果蔬类22%、鲜活水产类20%、冷冻水产类23%、禽蛋类18%、饮用品类16%、调料类17%、其他未在上述品类15%。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
(略)为中标人。
四、公示有效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
(略)发布的为准。
五、质疑渠道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
(略)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
(略)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
(略)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
(略)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7、
(略)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项目监督人:胡杨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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