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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市控入江支流水质自动监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7-0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市控入江支流水质自动监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略)中科创新广场2栋18层1811)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SQ-FW-(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36万元
5、最高限价:36万元
6、采购需求:(略)市控入江支流水质自动监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2025年2月28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3采购人:(略)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100元/份((略)(略)),备注项目及单位:(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时间:2024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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