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商睢征补告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
(略)中亚大道(
(略)-
(略))新建工程项目调整用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略)中亚大道(
(略)-
(略))新建工程项目调整用地。
二、征收目的
为实施公共利益,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宗地1.位于
(略)宋营村委会。
(略)河镇宋营村委会;
(略)河镇宋营村委会;
(略)河镇宋营村委会;北至
(略)中亚大道(
(略)-
(略))。
宗地2.位于
(略)宋营村委会。
(略)河镇宋营村委会;南至
(略)中亚大道(
(略)-
(略));
(略)河镇宋营村委会;
(略)河镇宋营村委会。
宗地3.位于
(略)纠庄村委会。东至古宋街道纠庄村委会;南至
(略)中亚大道(
(略)-
(略));西至古宋街道纠庄村委会;北至古宋街道纠庄村委会。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被征收土地单位:
(略)
被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安置
拟开发
用途
总面积
农用地
征地
补偿安置费标准
社保
标准
青苗
补偿费
附着物
补偿
安置途径
耕地
园地
设施农用地
(略)
(略)河镇
宋营村委会
0.3252
0.3198
0.0054
90
65.19
2.25
按照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用地单位:
(略)
交通运输
用地
古宋街道
纠庄村委会
0.0491
0.0491
五、补偿安置方式:
(略)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
(略))进行补偿。
六、拟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略)
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所在镇(街道)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自公告颁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联系电话:
(略)
七、本公告期限为30日,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公告有不同意见的,在此期限内可以就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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