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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单位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5-31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入围结果
更新时间:2024/05/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DSFJC(略)
二、项目名称:(略)
排序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1
(略)
安徽(略)北侧
2
(略)
安徽省(略)
3
(略)
安徽省(略)1层、6层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3.20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略)
供应商名称:(略)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入围费率





1



(略)
本项目所投(略)直党政机关所有公务用车,所有车辆购置时间不同,车型有上海大众系列、别克系列、一汽红旗系列及其他一些车型。本次招标车辆的险种范围为车辆交强险,车辆商业险,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基本要求
(1)(略)保证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档次、服务质量应当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2)保险车辆涉及事故处理的损失赔偿、(略)支付,车辆恢复必须使用车辆的原厂零部件、配套件。
(3)新增车辆、车辆调出、变卖、报废、(略)码等情况需由使用单位:(略)
(4)中标人自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限内对所承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所有参保车辆赔付比例为100%即足额赔付,全损赔付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保险金额。
(5)投保车辆如因政策原因在保险期满前被确定进行所有权转移,投保人在所有权转移前15日内通知承保人,应办理保费退还的,按日平均保费退还。
(6)(略)车损定损、核赔金额必须(略)场行情,确保满足维修。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辆):0.65;
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辆):0.50。
2

(略)
本项目所投(略)直党政机关所有公务用车,所有车辆购置时间不同,车型有上海大众系列、别克系列、一汽红旗系列及其他一些车型。本次招标车辆的险种范围为车辆交强险,车辆商业险,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基本要求
(1)(略)保证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档次、服务质量应当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2)保险车辆涉及事故处理的损失赔偿、(略)支付,车辆恢复必须使用车辆的原厂零部件、配套件。
(3)新增车辆、车辆调出、变卖、报废、(略)码等情况需由使用单位:(略)
(4)中标人自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限内对所承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所有参保车辆赔付比例为100%即足额赔付,全损赔付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保险金额。
(5)投保车辆如因政策原因在保险期满前被确定进行所有权转移,投保人在所有权转移前15日内通知承保人,应办理保费退还的,按日平均保费退还。
(6)(略)车损定损、核赔金额必须(略)场行情,确保满足维修。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辆):0.65;
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辆):0.50。
3

(略)
本项目所投(略)直党政机关所有公务用车,所有车辆购置时间不同,车型有上海大众系列、别克系列、一汽红旗系列及其他一些车型。本次招标车辆的险种范围为车辆交强险,车辆商业险,驾驶员及乘客意外险,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基本要求
(1)(略)保证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档次、服务质量应当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2)保险车辆涉及事故处理的损失赔偿、(略)支付,车辆恢复必须使用车辆的原厂零部件、配套件。
(3)新增车辆、车辆调出、变卖、报废、(略)码等情况需由使用单位:(略)
(4)中标人自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限内对所承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所有参保车辆赔付比例为100%即足额赔付,全损赔付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保险金额。
(5)投保车辆如因政策原因在保险期满前被确定进行所有权转移,投保人在所有权转移前15日内通知承保人,应办理保费退还的,按日平均保费退还。
(6)(略)车损定损、核赔金额必须(略)场行情,确保满足维修。
具体详见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辆):0.65;
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辆):0.50。
六、评审专家名单:王亚萍、肖莉莉、鲍力、李杰、代鹏辉。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采购代理服务费:15000.00元/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5月31日
十、附件
1.征集文件
2.入围结果公告
3.入围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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