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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入围结果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略):SZJC-(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略)
排序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1
(略)
安徽(略)城东办事处八里村小学西侧
2
(略)
安徽(略)206国道西侧皇冠家居建材城8-1-4#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76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略)
供应商名称:(略)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入围费率
1
(略)
涉及(略)人民法院所有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等。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略)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工时定额费率0%
材料综合管理费率0%
2
(略)
涉及(略)人民法院所有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等。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略)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入围标的承诺函。
工时定额费率0.01%
材料综合管理费0.01%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入围标的承诺函为准。
六、评审专家名单:李本越(组长)、杜骏、张红丹、李冠华、杨贵峰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略)或以书面形式向(略)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略)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略)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2.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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