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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八都溪北片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补充通知(一)[第(2)次答疑]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八都溪(略)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补充通知(二)[第(3)次答疑](略)(略)(略)八都溪(略)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补充通知(一)[第(2)次答疑](略)(略)(略)八都溪(略)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略)(略)(略)八都溪(略)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2024-06-(略)(略)(略)八都溪(略)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
补充通知(一)

(略):E(略)(略)
各投标人:
现就“(略)(略)八都溪(略)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出以下修改:
1、因项目调整,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各投标人应在开(略)站查看“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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