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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 景德镇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江西 - 景德镇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采购条件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相关会议批准,启动采购程序,现对保险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2.1本项目名称:(略)
(略)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保险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
2.2本项目采购人:(略)
(略)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3项目概况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起点位(略);新建航标、缆线、航道管理、智慧化等配套工程(略)防护、生态修复等其他工程,本标段承建范围为航运枢纽工程、航道整治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本项目采购投保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2.4本项目地点:(略)
江西(略)、景(略)境内。
2.5本项目计划服务期
60个月,其中施工期:2024年7月至2028年5月,计划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标段所有工程签发交工验收证书止。
2.6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划分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最低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信誉要求详见附表一~附表四。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略)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组成,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响应。3.3与采购人:(略)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资格。
3.5(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资格。

4.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均不给予经济补偿。
6.响应文件的递交6.1采购人:(略)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4:30时(北京时间)。
(略)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经办人执本人身份证将响应文件、银行保函(如有)递交至现场。现场递交地址:(略)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4联合体供应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响应文件的制作、递交。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
8.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邮编:330000
电话:(略)6
邮箱:(略)
2024年7月9日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保险服务采购文件.pdf
昌江航道提升工程SCJ-W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保险服务响应文件.docx
附件一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采购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工程保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3、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总价包干
注:
1.因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大多作为其下属分(支)机构的管理机构,不具备保费收取以及保单、发票出具等职能;为避免成交后不能履约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形,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可指定授权唯一一家下属分(支)机构响应本采购项目(该授权文件必须作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提供),并以下属分(支)机构自身资格条件作为响应基础;如无上述情形,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亦能参与[如是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成员各方]。
2.投保金额按工程量清单中施工费扣减设计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品质工程措施费、暂估价和暂列金额计算。


附表一资质条件要求(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如是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成员各方]
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注:
(1)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参与的,采购人:(略)
(2)不接受委托保险经纪人参与本项目的响应。


附表二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作为主承保人(份额占比不低于50%)承保过1个保险金额(承保人所承保的保险金额)不低于6亿元的工程保险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保单抄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保单抄件的扫描件并且能够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要点。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业绩。
(注:承保人承保的保险金额=该承保人承保的份额*合同总承保金额。如:主承保人份额占比为50%,合同总承保金额为12亿元,该主承保人的承保金额为:12亿元*50%=6亿元。)

附表三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人员要求

附表四信誉要求(最低要求)信誉要求[如是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成员各方]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发生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问题;
(3)未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限制在(略)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供应商及其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文件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在类似项目的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7)未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略)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8)未在6个月内(以通报发文时间为准)被江西省内任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
(9)未在采购人:(略)
(10)未在采购人:(略)
(11)未在采购人:(略)
(12)供应商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略)禁止交易企业(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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