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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WHGKJFJ-1标段(HBSJ-202312GL-157009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8bce530c-0bd7-4e7b-b743-bb9fe5aedd8d【(略)(略)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WHGKJFJ-1标段(HBSJ-202312GL-(略))招标公告[文件获取:(略)
(略):HBSJ-202312GL-(略)
1.招标条件
(略)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略)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略)函〔2023〕327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黄石至武汉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略)函〔2023〕7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内容包含:详勘定测(不含加油站)、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及(略)为:WHGKJFJ-1标段。计划工期:11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9合同估算价:1704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履约期限)1185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作时间90日历天,施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具体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略)(以下简称“(略)”,下同)(网址:(略))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略)”—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略)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略)”,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略)”—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略)”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略)”,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略)”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略)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略)(网址:(略))、(略)站((略).cn)、(略)(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略)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略)
代理机构:(略)
(略)
地址:(略)
湖北(略)201房间
地址:(略)
(略)19层
邮编:
436001
邮编:
430033
联系人:(略)
刘先生
联系人:(略)
肖先生
电话:
(略)
电话:
(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略)址:
(略)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略):
(略):
2024年07月09日
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WHGKJFJ-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3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4、5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4、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略)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略)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
企业财务要求
WHGKJFJ-1
1、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2021年、2022年、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注:
1、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
企业业绩要求
WHGKJFJ-1
同时具备:
1、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至少包含1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此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略)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表各项业绩要求。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要求,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条的要求,业绩认定时仅认可其提供的设计业绩,不认可其施工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2条要求。业绩认定时仅认可其提供的施工业绩,不认可其设计业绩。
4、(1)独立投标人独立完成房建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中标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房建工程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2)联合体成员独立完成房建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投资人项目)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并承担了所提供的业绩中全部设计任务的,则该设计业绩予以认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投资人项目)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并承担了所提供的业绩中的全部施工任务的,则该施工业绩予以认定。
5、同一标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略)
6、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投资人项目为投资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投资人项目为投资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日。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9、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略)
10、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WHGKJFJ-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略)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略)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略)”((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并分别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至少包含1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设计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近5年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至少包含1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业绩应出具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该项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日期为准;
(2)设计负责人应出具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该项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3)施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应出具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该项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日期为准。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的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还应提供:建造师在“(略)”(网址:(略).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略)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重大偏差一览表
(略)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略)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略)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略)
(2)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略)
(3)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联合体牵头人的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略)
2、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可不盖单位:(略)
4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方式:(略)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略)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略)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略)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5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略)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投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保证金、近年财务状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报价表、财务会计报表、技术文件。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超过2家;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略)
(4)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任务分工。
8
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未从“(略)”下载
9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投标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1)、(2)、(3)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1)、(4)、(5)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4、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略)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略)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12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1)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2)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2021年、2022年、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2、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注: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本身是否准确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
13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至少包含1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此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略)
3、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表各项业绩要求。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要求,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4、联合体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1条第(1)款的要求,业绩认定时仅认可其提供的设计业绩,不认可其施工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条第(2)款要求。业绩认定时仅认可其提供的施工业绩,不认可其设计业绩。
5、(1)独立投标人独立完成房建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中标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房建工程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2)联合体成员独立完成房建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投资人项目)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并承担了所提供的业绩中全部设计任务的,则该设计业绩予以认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含投资人项目)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并承担了所提供的业绩中的全部施工任务的,则该施工业绩予以认定;
6、同一标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略)
7、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8、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9、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投资人项目为投资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投资人项目为投资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日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
10、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略)
14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略)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略)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略)”((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并分别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5
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至少包含1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2、设计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一级注册建筑师;
(3)近5年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施工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项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至少包含1个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4、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业绩应出具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该项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日期为准;
②设计负责人应出具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该项业绩认定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应出具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该项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日期为准。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①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的扫描件;②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还应提供:建造师在“(略)”(网址:(略).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略)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1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略)
(2)与招标人:(略)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略)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略)
(6)为本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略)
(7)本标段的监理人;
(8)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9)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略)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12)单位:(略)
17
响应性评审
履约期限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履约期限,或填报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8
质量目标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低于“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目标:竣工验收合格。”
19
安全目标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
投标价格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勘察设计费或施工费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2)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不一致;
(3)勘察设计费的报价超过了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4)施工费的报价超过了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略)(略)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略)”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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