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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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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略)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
(略)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2024年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
(略)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
(略)网上中
(略)”中介机构名单截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
(略)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由财政审计局结合业务科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和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协审机构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
(略)
邮箱:
(略)
财政审计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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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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